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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专业17篇)

| 琉璃

一个好的策划方案应该合理分配资源,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下是一些策划方案的实战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实际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篇一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

活动方案。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二

二、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形式安排。

1、电影展示。

2、权益知识展览。

3、签名活动。

4、发布倡议书。

五、活动前期宣传。

1、网络宣传:人人、qq。

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策划方案 篇三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7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7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

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市工商局、市消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四

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根据省市局、省市消保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在全县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消费维权举措和成果,积极开展新消费知识普及,揭露消费领域典型侵权行为,破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新需求,引领消费新常态,为建设美丽新昌、促进“十三五”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局、消保委将走进电视台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来解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所、消保委办事处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公众进行宣传展示,让更多的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上所做的努力。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相关宣传资料请各中心所于11日前到消保委秘书处领。

(二)组织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便民活动。3·15当日,县局、消保委在世贸广场开展消费咨询与投诉受理活动,各所、办事处要进社区、学校、商场等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服务活动,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解决消费者的诉求,做到每一起消费投诉有落实有回音,让消费者满意、经营者信服。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消协确定20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我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放心消费在浙江”,其主要涵义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在“3·15”期间,要重点突出对年主题的宣传,广泛利用大众媒体,采取丰富生动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宣传年主题的背景、含义和目标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年主题的宣传标语见附件1,请各所、办事处自行选择制作。另外,县局、消保委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中消协年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征文通知另发,请各单位进行广泛发动,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使活动取得成效。

(四)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维权专项行动。要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依法加强对金融、教育、健康、旅游等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重点领域,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手段,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能力,今年“3·15”期间将对全县公用服务企业消费测评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各中心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各类消费体验、评议活动;要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切实做好“3·15”活动的组织与落实,并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时间如下:3月15日当天,12315热线要落实全天24小时接听值班工作,其它单位值班时间为8:30—央视“3·15”晚会结束。值班期间,各所、办事处要部署足够力量,领导要亲自参加值班;消保分局、消保委秘书处、稽查大队、药械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应全员在岗,保持应急状态,其它科室负责人无特殊情况应不外出,手机应保持畅通;网监办要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3·15”期间12315行政执法系统和内部局域网畅通运行。

(二)及时处理,做好应急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对3·15晚会可能曝光涉及我县的消费侵权问题和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涉及我局职能的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稳妥予以应对处理。各单位在接到3月14日、15日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并由12315行政执法系统下转的投诉举报件,以及从广场活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其它渠道直接下转的投诉举报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其中,对来源于央视3·15晚会“12315电话和微信”的投诉举报要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原则上要求在3月15日晚会现场结束前形成初步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县局。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注重挖掘,宣传工作亮点。各单位要认真挖掘维权工作亮点,在县局和县消保委的统一协调下,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要发动消费维权义工参与各类消费维权活动(请注意活动图像资料的积累),努力营造积极有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确保各项活动有声势有影响。

“3·15”纪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3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县局消保分局、县消保委。

消保分局联系人:石xx,联系电话:xx。

县消保委联系人:梁xx,联系电话:xx。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五

通知指出,今年3月15日,既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日。各级工商机关要抓住新《消法》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密切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做好新《消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将新《消法》中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和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作为宣传重点,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系统政务网的优势,在全省掀起学习和宣传新《消法》的热潮。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和专题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消法》实施来工商机关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新《消法》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使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要积极组织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法》实施20年中工商部门在创新消费维权理念、方式方法、机制建设和能力提升上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取得的新成效;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积极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的新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六

二,活动地点:

日照好职业技术学院又新广场。

三.活动描述:

通过3.15国际维权日这个平台开展各种富有意义的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引导同学们加强对物权法的认识,为同学们反映权益问题提供咨询和解决的渠道,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活动形式安排:

1.海报展板展示维权消费案例。

还有我们比较关心的假币假车票的辨别的图片,以及存在于咱们大学城中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和与大家日益相关的通过qq等网络工具的诈骗行为,例如同学们比较关注的某些理发店的不轨行为和某些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再者就是宣传一些维权申权的电话。

2.利用便利贴形式跟同学们互动。

在活动当天我们可安排利用便利贴的形式跟同学们互动,同学们可以将自己的或者是自己身边的侵权事例写下来贴在展板上,让跟多的同学引起重视。

3.通过宣传单提前宣传我们的活动。

通过宣传单一是宣传我们的活动,二是宣传关于维权的知识,三就是宣传咱们的权益维护中心,扩大咱们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知道权益维护中心。宣传单的发放重点在学校地下师生两个餐厅及校西门门口。

4.另外通过咱们制作的ppt和视频来宣传一些关于权益东西,力争把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

五.所需物品:。

两个宣传板,需打印的海报若干(视情况而定),宣传单,便利贴,中性笔行或圆珠笔若干。

六.经费预算:

待定。

2018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方案书 篇八

为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方案书 篇九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_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_年“__”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_路两侧东至_路与_路交叉口,西至_路与_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_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_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_市__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_记者站、_日报社、_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_广播电台、_晚报社、_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

一、活动思想:

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让孩子们了解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重点是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尊严权和监督权。组织班级开展通过实对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讲解,让孩子们了解怎样选购小食品和玩具,懂得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事做起,启发他们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并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这次活动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

2、培养幼儿健康的消费习惯,了解如何选购安全的食品及玩具。

3、引导幼儿从小事做起,启发幼儿科学的消费意识。

4、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准备:

2、课件:认识标志、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对比认识超市货架以及价位标志等。

3、每个孩子带一包有包装的食品或者有包装的玩具,通过实物观察,了解买物品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四、活动过程:

1、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认识相关的标志。

2、通过对食品的相关对比,能总结出合格食品应该具有相关的内。

3、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志,了解包装带上应该具有的内容,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4、让幼儿了解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注:托班、小班: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认识相关的标志。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安全标志,以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教研室20xx-3-1。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一

因为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保护消费权益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

合同。

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

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二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三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17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策划(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几月几号) 篇十四

2015年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样由来的?大家可以通过如下下共享的广播稿来进行了解:

甲.乙: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甲:我是主持人甲;。

乙:我是主持人乙;。

乙: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

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乙:我们今天的广播已接近尾声了。希望我们能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下周再见!

更多相关的文章推荐阅读参考:

6.2016年3.8妇女节校园广播稿。

7.2016世界森林日广播稿。

8.2016年3.8妇女节校园广播稿(2)。

9.国际劳动妇女节广播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_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_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_,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六

活动主题:

活动目的:

活动背景:

活动内容:活动分为四个部分。

1、问卷调查。

2、发传单。

3、由活动人员解说相关法律内容。

4、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幸福小区。

活动过程:

前期准备:

1、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并制定活动策划书;

3、由我部门人员进行事先场地打扫。

活动过程:

1、有我部门人员对居民介绍活动,并将居民带到咨询台,参与到我部门举办的活动;

2、由我部门坐在咨询台的人员,对居民进行发宣传单,并进行问卷调查;

4、最后请参与活动的居民在活动宣传纸上签字。

活动后期:将活动道具收拾好,将活动场地打扫干净。

注意事项:

1、活动人员文明用语;

2、活动人员统一校服;

3、注意活动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4、不得毁坏小区公共物品。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十七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xx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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